江苏金源锻造股份有限公司(平陵西路868号厂区)地块(以下简称“调查地块”)位于常州市溧阳市昆仑街道平陵西路868号。调查地块东至空地、南至平陵西路、西至溧阳市天恒金属提炼有限公司、北至西山河。调查地块占地面积22786.24m(2约34.18亩),地块的中心纬度东经E119.438467°,北纬N31.432522°。调查地块1997年以前为农田;1997-2012年,地块内建成江苏金源锻造股份有限公司并投产,主要从事自由锻件的生产;2012年-2024年,地块作为仓库使用,不再进行生产;2024年,江苏金源锻造股份有限公司拆除并搬离地块,此后地块内为闲置空地。根据市政府关于同意《溧阳市中心城区LX0202基本控制控制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批复(溧政复[2025]200号)及溧阳市中心城区LX0202基本控制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查地块规划为景观水体和公园绿地,从严按照公园绿地中的社区公园或儿童公园用地考虑,根据《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按第一类用地筛选值评价。为了解调查地块的土壤和地下水环境质量状况,溧阳市人民政府昆仑街道办事处委托重庆大学溧阳智慧城市研究院(简称“我单位”)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并编制本报告。
调查结论:本次调查共布设18个土壤点位(含对照点1个)、12个地下水点位(含对照点1个),4个地表水采样点和4个底泥采样点,共采集土壤样品80个(含平行样8个),地下水样品14个(含平行样2个),地表水样品5个(含平行样1个)。土壤、底泥、地下水和地表水检测结果表明:土壤、底泥环境质量符合《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DB32/T4712-2024)中表1保护人体健康的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和表2保护绿地的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地下水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中IV类标准值和《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技术导则》(HJ25.3-2019)计算的第一类用地地下水风险控制值;地表水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V类水质标准。调查地块土壤环境质量符合第一类用地要求,无需进一步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详细调查与风险评估工作。